青岛市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申请表是由七达网为您提供的,该Word模板的后缀名为.doc,在本站可以免费下载使用,您还可以使用Word对该模板进行修改和设置成为自己所需的样式。
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附件)。
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人才本人及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且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已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人才公寓。
按照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计分排序公示和登记备案、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登记
本次公开销售的房源是面向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申请人须在购房登记期内持身份证明到项目所在地办理购房申请登记手续,并领取申请材料或登录项目所在区的指定网站(网址附后)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核
购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项目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会同区城市建设、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复审。
(三)计分排序公示和登记备案
项目所在区人社局根据《人才公寓配售评分标准》,按照人才层次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果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在项目所在区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项目所在区人社局予以登记备案,并于2017年12月3日在项目所在区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入围名单、选房顺序(综合评分排序结果即为选房顺序)、选房时间等。入围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5日到12月7日期间持身份证按申请项目分别到项目申请受理地点领取《人才公寓项目认购资格通知书》。
(四)轮候选房
入围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人才公寓项目认购资格通知书》到购房登记现场按顺序选房。
集中申购结束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资格确认以后,仍可到有剩余房源的项目办理购房手续,选房时不再进行计分排序,按登记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李沧区:87893707
黄岛区:86988819、87639226 85166712
城阳区:87866672
高新区:66966620、68007903 6696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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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09:46 支持(5) 回复